我在Blog寫這種事情大概是抱著這輩子嫁不出去的決心......
今天去上廁所的時候,突然想起ㄧ件事情,是一段有關我小學時的記憶,嗯~看標題就會知道是有關大便的,所以正在吃飯的人別繼續往下看,會吐的!乖~趕快按上ㄧ頁。如果你選擇繼續觀看,那請往下拉吧!
| 01. 藝能大賞必須成為藝能天王才可參加 | |
| 02. 接廣告是一開始提昇名氣最快的方法 | |
| 03. 每個禮拜至少要留下1萬塊,免得倒閉 | |
| 04. 接通告的酬勞都存在明星銀行中,記得提領一半(留一半生利息) | |
| 05. 在政卷交易行中,記得「逢低買進、逢高賣出」,此為必勝要訣 | |
| 06. 在場合中要遇見主要出現人物(例如去電影院會遇見王瑞恩),都必須去3~7次才會遇見1次 | |
| 07. 在頒獎典禮前記得換衣服加屬性 | |
| 08. 要利用時效奪得大獎,例如每年11月21日到1月接廣告,在1月到4月中接電視節目,4月中到6月中錄唱片、6月中到11月中拍電影,如此可在2年內就可拿下所有大獎 | |
| 09. 一開始應該去慈善家人氣、名氣,之後提昇美姿、舞台在去接廣告,第2年等唱片公司來,接下來按照第8項秘訣奪得藝能天王 | |
| 10. 上通告之前先存個檔,在通告結束後,藝人們通常都會來邀妳去玩,可選不同的選項,(因為有些會影響結局、友情、感情) | |
| 11. 一但和唱片公司簽歌手約後(和任何公司簽約都一樣),就不要輕易毀約,不然不但金錢會受損,名譽也會降低喔! | |
| 12. 想要攻高明權,只要在每年的5月5號之前,不到民歌餐廳、電影院………等, 莫筱筠會去的地方! | |
| 13. 藝能天王為最高結局、歌后、影劇天后、喜劇泰斗為第二高結局 |